“早上送孩子上幼儿园太痛苦了,离家远不说,还很堵”……相信不少临沂家长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因为小区里没有幼儿园,所以只能将孩子送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上学。而从下个月1日起,这种情况就将有所改观了。3月9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对今后城乡居住区幼儿园规划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明确要求3000人以上的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居住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1所6个班以上规模的幼儿园,如果开发商未达到配建要求,不仅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还有可能受到限制或停止其承接新的开发项目的惩罚。
■家长 幼儿园不在家门口,无奈“折返跑”
“早上送孩子就一个字——堵。”说起早上送孩子的痛苦,家住在沂蒙路附近的王先生这样抱怨说。
王先生的女儿今年已经4岁,两年前,为了能选择一所离家近又让人放心的幼儿园,他和妻子转遍了周边的5所幼儿园。“说实话,都有点远,但也没办法啊,我们小区虽然刚建成5年,但当时也没配套幼儿园,小区的孩子只能到离家较远的幼儿园上学,一般开车都得十几分钟。”王先生说,虽然开车的时间看起来较长,但实际距离也就五六个路口,多数时间都花在了拥堵的路上了。
因为早上送孩子入园的时间正好赶上早高峰,一个路口往往要两三个红绿灯才能通过,这让王先生每天早上都苦不堪言。“幼儿园规定最晚8点半入园,否则就会耽误吃早饭,每天早上我都得提前15分钟出门,但有时遇上堵车还是会迟到。这节奏快赶上送小学生上学了。”王先生说。
和王先生一样,很多家长都有过类似遭遇,因为幼儿园不在家门口,所以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在机关单位上班的肖颖也在为此苦恼,因为幼儿园和单位的方向正好相反,每天她也只能开车做“折返跑”。
“如果小区内就有配套的幼儿园,质量也能让人放心,家长肯定会让孩子在家门口上学。”在肖颖看来,在家门口上幼儿园,不仅方便,也可以减少路上的安全隐患。
■开发商 必须保证配套幼儿园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
3月9日,省教育厅在网站公布《山东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注意到,该意见对今后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作出了严格规定,明确要求从4月1日起,3000人以上的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居住区项目,必须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的配套幼儿园。今后,新建小区里就有幼儿园,肖颖等家长的梦想就要变成现实。
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是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必要教育设施,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将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意见》提出,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居住区项目,按照每3000—5000人口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的标准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
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新建居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同步规划、分期建设的居住区,要保证配套幼儿园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
同时,《意见》还规定,配套幼儿园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应实行“交钥匙”工程。开发建设单位须在3个月内,无偿将幼儿园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同时移交与幼儿园建设相关的前期手续、竣工图纸等所有档案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办理幼儿园的土地、房屋登记手续。
据了解,在历年的两会上,代表和委员也多次呼吁,在社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此前我省也曾出台过类似政策,但因为缺少实施细则,很多开发商并不会把幼儿园纳入规划。现在新政策出台后,如何才能保证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呢?《意见》对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达到配建幼儿园要求,开发企业必须完成配套幼儿园建设,否则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重新核发开发资质,限制或停止其承接新的开发项目。
■教育部门 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园,严禁办高收费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数据,我市自2011年启动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为解决农村适龄儿童“无园上”和城区适龄儿童“入园难”等问题,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幼儿园“三管齐下”,城区和镇村幼儿园建设“齐步走”,政府主导和多元并举的办园模式,逐步实现了学前教育全覆盖,进一步的满足了适龄儿童入园需要。
截至2014年底,全市各级累计投资18.3亿元,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1728所,新增学位16.2万个,其中,公办幼儿园1301处,占总数的75%,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已达80%。
今后,公办幼儿园的比例将进一步扩大,《意见》规定,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无偿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信誉度高的幼儿教育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收费。严禁举办高收费幼儿园。
同时,配建的幼儿园应向本居住区提供普惠性服务,优先满足本居住区适龄子女入园需求。如学位充足,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按照要求,今年各市要制定本地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办法,对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办证、举办、管理、使用、收费、回收、补建等做出具体规定,对没有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划、应建未建、建后闲置、挪作他用的居住区进行彻底清查,并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管理职责和工作范围,加强对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也将按照《意见》规定执行,力求到2017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