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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抓获“搬家式”大盗 小麦玉米煤气灶全都偷

2016年05月17日 16:19:00 作者:邓梦娇 赵桂栋 庞尊见 来源:大众网
近日,临沭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破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韦某某。经查,2015年以来,韦某某先后窜至店头、曹庄等乡镇,夜间驾驶三轮摩托车,采用刀拨门闩和别锁等方式入室盗窃多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在接受办案人员讯问

      

      犯罪嫌疑人窃得的赃物

      

      犯罪嫌疑人窃得的粮食、花生油等赃物

      大众网临沂5月17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 赵桂栋 庞尊见)近日,临沭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破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韦某某。经查,2015年以来,韦某某先后窜至店头、曹庄等乡镇,夜间驾驶三轮摩托车,采用刀拨门闩和别锁等方式入室盗窃多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

      清晨起床 发现院内财物被搬空

      2016年4月21日清晨,临沭县店头镇村民郇女士起床准备出门,在推堂屋门时却怎么推也推不开。这才发现,堂屋的防盗门被人用绳子拴住。郇女士顿感不妙,急忙从防盗门纱网破损处将绳子解开,查看一下家里有没有丢东西。进入自家院子,郇女士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存放在西屋房子的小麦、玉米、花生等粮食不翼而飞,停放在院子里的两辆电动车也消失不见,甚至平时做饭用的煤气灶和煤气罐也被盗走。推开大门,发现大门门锁上的螺丝散落在地上。郇女士赶紧报了警。

      似曾相识的作案手段,似曾相识的作案现场,让民警想起了辖区内发生的另一起盗窃案:2016年2月24日,村民王某某同样遭遇窃贼“搬家式”洗劫,被盗玉米1500余斤,花生米300余斤,小麦200余斤,大豆100余斤,电动车一辆,总价值3400余元。受害人王某某同样发现,自己的堂屋门把手被窃贼用绳子拴住。

      案件串并  专案民警划定侦查方向

      临沭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梳理辖区案情发现,今年1月份以来,辖区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盗窃手法极为相似。民警勾画出了该名犯罪嫌疑人作案特点:以农村住户为侵害对象,在夜间实施盗窃。并且盗窃手法也极其相似:窃贼不进入有人居住的正屋,而是把放在院内或其他偏房内的电车、粮食等物品采取“搬家”式盗窃。县局迅速组织成立专案组,靠前开展侦查工作。专案民警分析,嫌疑人入院盗窃不进入有人居住的正屋,且作案手段相似的特点表明,其在当地流窜性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应立足发案区域排查。

      天网追踪  成功锁定嫌疑人

      狡猾的嫌疑人在深夜作案,且将作案地点选在视频监控条件有限的农村偏远地区,给侦查带来很大困难。民警兵分两路,一路从发案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入手,立足发案地广泛摸排线索;一路从视频监控入手,积极向外围拓展,寻找清晰有效的视频监控,终于在村庄外围的监控发现了一辆形迹可疑的三轮车,经过进一步调查分析,对三轮车外貌特征层层剥茧,发现这辆摩托三轮车和案发时视频监控的作案车辆外观特征完全吻合。通过走访调查锁定毗邻案发区域的石门镇某村韦某某有重大嫌疑,并通视频侦查,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韦某某的体貌特征和行动轨迹。

      突发奇想 绳索拴住门把手以便逃跑

      4月28日,通过缜密的布控蹲守,办案民警在石门镇某村韦某某家中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发现被盗玉米5000余斤。

      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韦某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韦某某平常好逸恶劳,导致生活拮据,便想通过实施盗窃来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 于是韦某某先后窜至临沭县店头、曹庄等乡镇,深夜驾驶三轮摩托车,入室盗窃电动车、电动车电瓶、切割机、小麦、玉米、花生等财物10余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

      韦某某选择作案村庄后,先将摩托车藏于隐蔽地点,然后步行进村,发现有住户大门门闩未锁的情况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具拨动门闩或别锁实施入户盗窃。“我到别人家偷东西的时候,经常用自己准备好的或就地找的绳子或布条将别人家的堂屋门或大门拴住,以防被别人发现后,方便逃跑。”韦某某交代,盗窃的财物已被他变卖挥霍一空,只因最近玉米价格不高,盗窃的5000斤玉米就留在家里没有舍得变卖。

      现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刘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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