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村民手机丢失没在意 三天后发现支付宝内1.7万元没了

2018-08-10 11:2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徐向田 刘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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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8月10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徐向田 刘加栋)莒南县某村一村民在村边公路上行走时捡拾到了一部手机,他不是着急还给人家,而是心生歪念,挖空心思将对方手机支付宝内的17000元钱给盗走。

  7月25日凌晨,莒南县大店镇某村村民孙某起了个早外出办事,可其行走至村西公路上时,发现路面上有一部手机,于是孙某左顾右盼见无人注意后便将其揣进了衣兜内带回了家中。回家在拿出手机把玩时,却发现该手机锁屏打不开,于是孙某采取刷机的方式打开了该手机,在发现该手机号同时绑定支付宝后,为套取支付宝密码,孙某又重新下载了支付宝安装程序;在重新获取支付宝密码后,以扫码的形式将该支付宝内的17000元钱转至其自己的银行卡内。之后,为逃避处罚,孙某又将该支付宝绑定了另外一个手机号码。

  再说丢失手机的机主耿某,当日清晨耿某骑电动车在去村西大棚的路上时,放在裤兜内的手机不慎滑落地下,几个小时后耿某在发现手机丢失后,便顺着公路找了几个来回但最终空手而归。手机丢失了耿某也没太在意,因为平时他对手机操作不是太懂,只是自己种植蔬菜大棚在卖菜的时候交易时偶尔用一下比较方便。三天后的7月28日,当其女儿得知父亲的手机丢失后赶紧登陆父亲的支付宝,但是已经登陆不上了。感觉不妙的耿某女儿与父亲一起来到了大店镇派出所报了案。

  8月3日,莒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大店派出所密切配合,很快将该案侦破并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孙某,男,29岁,莒南县大店镇人,其到案后对自己盗取同村村民丢失手机内支付宝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因涉嫌盗窃犯罪,孙某已被莒南警方刑事拘留。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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