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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临沂9月18日讯(记者 邓梦娇)近日,临港区纪工委通报1起村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临港区纪工委通报,团林镇李家桑园村党支部书记李德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李德密在任职期间,李家桑园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承包土地管理混乱、收取清算土地承包费不及时,致使李传纳违规领取占地补偿款66235元、失地保险9272.9元。
2018年8月11日,李德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团林镇党委问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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