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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印发《临沂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运营奖补办法》,2021年-2022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进行奖补,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发展,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办法》明确奖补标准,对轻型封闭货车(微面型,核定载质量1万吨以下)、轻型封闭货车(中面型,核定载质量1吨至2吨)、轻型厢式货车(微卡,核定载质量1.2吨以下)、轻型厢式货车(轻卡,核定载质量1.2吨至2吨)、冷藏车五种新能源配送车型,年行驶里程达到1万公里以上并符合奖补条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6000元、7000元、7000元、8000元、8000元。
《办法》对示范企业申请条件和车辆奖励条件提出严格要求,规定车辆必须是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临沂注册上牌的新能源配送货车,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接入临沂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监管平台,且在临沂市辖区行驶里程达到1万公里以上,无违规违章行为,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等。示范企业必须在临沂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定时间内达到承诺车辆数量,实体运营等。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先到先奖,示范引导”的原则,对最先达到奖补条件的前1200辆新能源货车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推广使用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预计可减少1000吨二氧化碳排放量。
临报融媒记者 江岩 宋波 通讯员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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