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静
【关键词】市容秩序
强化日常巡查 “下硬功夫”整治市容秩序
城管执法人员劝导占道经营商户撤离
《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城区,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市容环境秩序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发现、查处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及时疏导清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校园周边、商业大街、广场、公园、游园景区等公共场所占道经营、流动商贩行为,严格规范道路两侧沿街、各类市场周边商户经营秩序,禁止店外经营、乱摆乱放和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坚持疏堵结合,认真落实“一引两放三定”政策,加强餐饮摊点、便民服务点管理,及时清理违规现象,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此外,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设置和散发“小广告”行为,严格控制临时宣传活动,及时清理乱贴乱画“野广告”。加强公益广告设置,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文明创建内容。全面排查各类广告设施,对陈旧、破损、不符合设置要求,以及存在锈蚀、松动、脱落等情况的,及时督促权属单位采取拆除、修复、加固等措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规范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适度增加基本停车供给。加大共享单车管理,实行投放总量控制,推广电子围栏定点还车,督导共享单车企业对停放不规范的车辆进行及时清理,确保共享单车有序停放。
加强建筑工地日常执法监管,确保建筑工地管理六项措施(施工区域围挡、裸土及产尘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洒水清扫、出入车辆冲洗、施工道路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执行到位,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含装饰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处置,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建筑工地车辆及各类建筑设施、运输车辆应保证清洁上路,严禁抛冒滴漏污染路面,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置。
【关键词】环境卫生
提高保洁标准 扩大城区深度保洁覆盖面
在兰山区柳青街道孝河路的一处路段上,多种环卫机械联合作业
《通知》提出,相关部门要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环境卫生保洁标准,科学调整城市道路环卫保洁作业频次,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要求,推进机械化联合作业,扩大城区深度保洁覆盖面。重点加大主次干道绿化带、路沿石、行道树穴、井箅子的保洁,确保路面整洁,路见本色。加强背街小巷的日常保洁,确保无垃圾散点、无污水、无垃圾漂浮物、无沙土积尘,视野范围内整洁、路见本色。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全面排查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厕、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基础设施破损、毁坏情况,及时修复。加大垃圾收集、运输力度,确保日产日清。加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设施的消毒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加大环卫设施的清洗频次,确保干净整洁、无异味。
健全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组织镇街、村居(社区)开展积存生活垃圾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清理房前屋后、城乡接合部、城市出入口、国省道沿线、厂区周边、河塘沟渠、桥涵、林带周边等垃圾死角,加大对乱倾乱倒生活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
完善高速、普速铁路路地“双段长”工作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好上级交办的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治理任务。
【关键词】园林绿化
加强园林绿化养护 “内外兼修”提升城市品质
加大绿地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力度,及时清理烟头、纸屑、塑料袋等垃圾杂物,做到绿地内环境卫生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合理修剪苗木,强化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及时补植缺棵苗木,确保绿地内无裸露地面。加强城市绿道建设,提升城市绿量和品质。
加强城市公园、广场等景区秩序管理,全面排查座椅、健身器材、防护设施、游乐设施尤其是儿童游乐设施等情况,确保园林景区内湖(水)面、假山、水电设施、警示牌设置、广告牌等情况良好,补齐各类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并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关键词】市政设施
及时修复、处置 精细化管理维护市政设施
提高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养护,全面摸排城市道路、桥梁、人行道板、路沿石、缘石坡等各类市政设施缺失、损坏情况,及时修复、处置。加强排水设施巡视维护,加大城市积水点治理,确保安全度汛。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及时排查、更换不亮或损坏路灯。
同时,进一步强化市民宣传教育,大力推行“三长一会”城市治理模式,倡导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充分发挥镇街、社区(村居)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管理对象和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广泛发动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倡导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弘扬文明卫生的社会风尚。
临报融媒记者 褚菲菲 王文卿 通讯员 魏素贞 朱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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