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事任免

2023-03-04 13:48:18 来源: 费县发布 作者:
play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9号)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费县人民政府县长万明国的提请,于2023年3月3日决定任命:

  姚永为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蒋家峰为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徐唯为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蒋家峰的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孙龙国的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许庆秋的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0号)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费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星磊的提请,于2023年3月3日免去:

  李茂忠的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林昉的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1号)

  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立德的提请,于2023年3月3日免去:

  李雪莹的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初审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邓梦娇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object HTMLUListEl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