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11月份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通报!

2023-12-20 09:14:02 来源: 临沂生态环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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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份,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0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起,已立案处罚8起。现将11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

  山东兴华优品环保材料

  有限公司

  属 地:兰山区

  法定代表人:商应华

  违法行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报批,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

  临沂皆顺塑业有限公司

  属 地:兰山区

  法定代表人:李正银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

  临沂泽商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属 地: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冯见清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

  临沂市利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属 地:沂河新区

  法定代表人:张明利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

  临沂恒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属 地:沂河新区

  法定代表人:刘清杰

  违法行为: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临沂鲁兴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属 地:沂水县

  法定代表人:张希忠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

  沂水县渤海加油站

  属 地:沂水县

  法定代表人:高玉明

  违法行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

  山东丰达石化有限公司

  属 地:费县

  法定代表人:刘玉海

  违法行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初审编辑:李洪鹏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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