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邓梦娇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2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5月17日决定:
任命
李子外同志为兰陵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春雷同志为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姜自福同志为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子外的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职务;
刘春雷的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姜自福的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3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春仲的提请,于2024年5月17日决定:
任命
刘英同志为兰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宋剑的兰陵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文平的提请,于2024年5月17日决定:
免去
仲高峰的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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