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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建立统一国内大市场,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通知》(鲁市监认字[2023]294号)要求,有20家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承诺成为2024年度临沂市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企业,现予公布,有效期两年。2022年、2023年公布的“三同”企业有效期顺延两年。
据悉,省内各类“三同”企业可以在“三同”产品包装和有关宣传活动中免费使用“三同”标识。
临沂市内外贸产品“三同”企业是对企业既往工作的肯定,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三同”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或者“三同”企业存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等负面信息的,第三方机构应及时撤销相关企业产品的“三同”评价或认证证书;临沂市原来公布的“三同”企业和本年通过自我声明承诺方式成为“三同”企业的,相关承诺自动失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撤销有关企业的“三同”自我声明承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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