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法院:367万余元货款,诉前讨回!

2024-07-25 10:36: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马琳 杨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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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马琳 通讯员 杨秀丽 临沂报道

  2份诉状、3家公司,367万余元货款如何化解?临沭县人民法院给出答案——

  2024年5月,云南某科技公司、云南某经贸公司先后将某化肥公司诉至法院,分别要求该化肥公司支付货款264万余元、103万余元。

  虽然金额较大,但合同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临沭法院遂委派人民调解员杨秀丽进行诉前调解。接手案件后,杨秀丽深觉时间紧、任务重,立即与指导法官尤茜研讨案情,确定调解思路、制定调解计划。

  由于三家公司相距2000余公里,为减轻诉累、节约双方诉讼成本,在法官的指导下,杨秀丽通过电话、微信对三家公司展开调解,但因化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几次沟通后,也未拿出切实可行的支付方案。

  “如不能按时付款,会对公司造成很大的不良社会影响,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和诚信经营……”杨秀丽向化肥公司负责人讲法律、讲利害、讲后果,该负责人再三考虑,承诺等公司资金回笼后在6月付清。

  6月中旬,杨秀丽多次询问化肥公司资金回笼及支付两家公司货款情况,但该负责人总是回复正在协调,这让杨秀丽不禁陷入忧虑之中。直至26日,化肥公司负责人提出让两家公司先撤诉,并许诺资金一定到位,但两家公司代理人均不同意,明确表示合同货款不到位,坚决不撤诉。

  就在双方僵持时,杨秀丽再次与化肥公司负责人协调沟通,希望公司认清事实,按期支付货款。

  在人民调解员杨秀丽的不断劝解下,6月28日,化肥公司先后将264万余元、103万余元货款如数打入某科技公司、某经贸公司账户。“感谢你们,感谢临沭法院,让我们外地企业足不出户就讨回了货款,这真是解决了我们的资金难题,让我们公司渡过难关……”收到货款后,某经贸公司负责人再三表示感谢。

  这起案件只是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临沭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力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新需求,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临沭落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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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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