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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5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于2024年7月26日决定接受牛作鑫辞去兰陵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牛作鑫的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相应终止。
现在,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25名。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6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7月26日决定:
任命
杨林为兰陵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段培庆的兰陵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7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春仲的提请,于2024年7月26日决定:
任命
霍海涛为兰陵县民政局局长;
王纪新为兰陵县商务局局长。
免去
肖欣的兰陵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8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兰陵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尤作锦的提请,于2024年7月26日决定:
任命
朱士明为兰陵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兴元的兰陵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9号)
兰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兰陵县人民法院院长邵泽毅的提请,于2024年7月26日决定:
任命
顾胜传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晓燕为兰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时间一年)。
免去
远宜军的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晓辉的兰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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