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三方面发力促进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高质量发展

2024-09-12 15:37: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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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李梅 临沂报道

  9月12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有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本年度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相较往年,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发力,持续促进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高质量发展。

  推动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与产业融合更加紧密。今年,将以我省最新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为基本遵循,以行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为重点,指导各县区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人才目录,持续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服务专项行动,多渠道、多样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发动农村科技带头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生产性服务组织、涉农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参与职称评审,着力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覆盖至种植业、养殖业、社会服务业等各领域全产业链。

  创新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方式。去年年底,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鲁农法字〔2023〕38号),为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根据该办法,临沂市授权临沂市农业农村局组建新型职业农民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副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区分别组建各自的新型职业农民中、初级评委会。将督导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结合实际创新职称评审方式,可邀请办事公道、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进入职称评审专家库,可综合采用材料审阅、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现场考察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不断提升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持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服务质量。今年将继续积极为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职称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各县区建立帮办代办制度,抽调专人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或通过预约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提高职称申报服务便捷度。对于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将做好《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待遇保障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11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服务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24〕9号)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在项目安排、金融保险服务、用地用电保障、学习培训等方面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的扶持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与职称申报评审的良好氛围。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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