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静
大众网记者 王艳彩 临沂报道
9月26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临沂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相关情况。据了解,今年以来,临沂市进一步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积极拓展就业见习单位、募集见习岗位,按规定审核发放就业见习补贴。目前,共有见习单位322家,今年已面向社会集中发布见习岗位859个,需求11841人。
就业见习是指经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就业见习单位,通过开发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提供一定期限的岗位锻炼,帮助见习人员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的登记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坚持个人自愿参加、政府扶持帮助、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双向选择,签订见习协议。有意参加见习的符合条件人员,可个人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点击“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查询已发布的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并按规定自愿选岗报名参加。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
如何申请成为见习单位?
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的承办单位,可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单位。公益性单位和组织、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可优先列入。见习单位依申请设立、属地化管理,申请实行“全程网办”,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线上提交《山东省见习单位申报表》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后,认定公布。
如何申领见习补贴?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工伤保险或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年度内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支后补”的方式,见习单位可按月、按季度和期满结束后向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3个月后,见习期未满,见习单位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办理见习终止业务后,一次性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不得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重复申领,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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