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沂水县纪委 沂水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4-12-09 09:52:45 来源: 沂水清风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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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沂水县泉庄镇塔井峪村原党支部书记公茂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企业财物问题。2020年4月至7月,公茂松利用协助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企业在工程施工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企业所送现金。公茂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公茂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沂水县沂城街道田庄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克宏阻挠城建开发项目施工问题。2022年3月,某城建开发公司项目施工期间,杨克宏以本村利益受损为由安排人员带领多名群众阻挠施工。杨克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杨克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田庄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初审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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