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核发抵押权人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通知

2024-12-09 11:15:28 来源: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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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贷公司、民间借贷等抵押权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2月5日起,全市范围内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统一核发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发放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可通过“爱山东”APP或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https://bdcsxyth.linyi.cn/hdj/)自行下载并使用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在办理后续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时无需再出示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5日

初审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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