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邓梦娇
2024年8月,市民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蒙阴县岱崮镇红柞崖村2019年申报了防护林补贴,听说2020年上级下拨补贴款已到村,但村里至今未发放到户,要求尽快发放。
经蒙阴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2019年9月,蒙阴县林业局实施了上级投资的防护林造林项目,补贴范围为人工营造的乔木林、果树等,补贴对象为种植大户或合作社,由各乡镇(街区)负责落实。在未经集体研究且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时任岱崮镇红柞崖村党支部书记公维财私自安排他人,将符合条件9户村民的果园补贴,以村民张某某名义进行了申报。2020年9月,上述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后,经村两委研究,将该资金用于村集体支出,未向相关村民发放,公维财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套取的是钱款,伤害的是民心,丢失的是群众的信任。公维财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本应履职尽责、服务村民,但他却纪法意识缺失、群众观念淡薄,在群众补贴款上动“歪心思”,套取村民的防护林补贴款,不仅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还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2024年9月,公维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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