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邓梦娇
市民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临沭县店头镇政府派两名工作人员至其经营的超市检查,以相关产品过期为由予以没收,希望相关部门调查落实该做法是否合理。
经临沭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2024年以来,店头镇食安办负责人马鹏、店头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科主任王广欣,未经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没有行政执法权的情况下,擅自组成检查组,由王广欣驾驶公车、身着卫生监督执法标志服装,先后到店头镇13家农村商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并以食品无合格证为由,违规没收检查商品。
马鹏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王广欣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为民履行工作职责,但其却纪法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超越职责权限,违规开展执法活动,不仅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4年9月,马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11月,王广欣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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