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振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5-02-26 12:31:34 来源: 平邑政府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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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振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平政任字〔2025〕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级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振华同志挂职任平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时间1年);

  杨光同志挂职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时间1年);

  石秋荣同志不再担任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0日

初审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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