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众网12月12日讯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式下,临沭县店头镇探索除了集规范、监督、追究“三位一体”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机制,为消除村级干部腐败,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效途径。在“三位一体”机制运作中,店头镇狠抓了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实行全面规范。为了改变村级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建设无章可循,各行其是的状况,镇党委制定了《关于加强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及《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模范村》的文件,其中包括廉政准则、廉政监督、责任追究三个部分,为了规范村级干部的廉洁行为,制订了“不准截留、虚报冒领公款”、“不准将集体经营活动中的任何费用占为己有”、“新农村建设十项标准”等16项廉政标准;为了规范监督行为,制定了“村级干部个人重要十项要向上级组织报告”、“村里重要工程、重要事项和千元以上资金指出要向上级组织申报审批”,“每月10日要进行村务公开”等十项规定;为了落实责任追究,不仅要眼里查处直接违纪行为,而且对负有责任的相关干部予以追究责任,以追究的对象、范围、方法、形式等方面做出了8项规定。同时,该镇还印发了《农村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手册,村级两委成员人手一册,在村级干部面前树立了一面“廉政明镜”。
二是强化监督制约。首先在村级连理了纪检监督组织,全镇建立村级纪检监督小组30个,推选纪检监督员86人,赋予他们知情权、咨询权、建议权和反映权,在监督方面发挥了“警钟”、“天平”、“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严格落实了监督措施,通过实施村级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和村务重要决策、重要工程和千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申报审批制度等,强化了党委组织对村级干部的监督;通过充分行使“四权”,强化了村级监督小组的能力。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不遵守廉政准则,执行廉政监督、责任追究、规范不力的村干部,严厉查处。同时,该镇还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实施线索上溯,对落实“三位一体”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取得了成效予以表彰。
店头镇推行“三位一体”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使干部关系和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镇出现了“廉洁自律干事业,全心建设新农村”的可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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