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闯进法庭大闹一个小时
2009-05-13 09:01:00 作者: 来源:临沂大众网 |
法庭正在审理案件,一醉酒男子竟跑入法庭内,大闹法庭,损坏不少办公用品。5月11日,该男子王某被莒南县法院罚款2000元。 |
临沂大众网5月12日讯 法庭正在审理案件,一醉酒男子竟跑入法庭内,大闹法庭,损坏不少办公用品。5月11日,该男子王某被莒南县法院罚款2000元。 今年41岁的王某是山东省莒南县大店镇农民。5月11日下午,莒南县人民法院大店法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与案件没有任何关系的王某醉酒后闯入法庭,并摔坏部分办公用品,哄闹冲击法庭达一个小时之久,妨碍了法庭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干扰了法庭秩序。 法院认为,王某干扰法庭秩序,是一种藐视国家权力和践踏法律的行为,不仅破坏法庭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对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带来极大的威胁和损害,于是对王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
大众网--山东省第一新闻网站,省委宣传部主管、大众报业集团主办。欢迎党政、事业、企业单位来稿、提供新闻线索,展示形象、洽谈广告投放计划!
大众网--新闻发布后10分钟,将被全国主流媒体或者大型商业网站转载。
◆ 投稿邮箱: linyi@dzwww.com
◆ 在线QQ:447603033
◆ 电话:0539---2022101(临沂记者站) 0531---85193309(济南总部)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临沂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临沂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临沂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临沂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临沂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临沂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临沂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临
沂
大
众
网
·
网
络
大
众
新
生
活 |
|
内容页面嵌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