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众网10月18日讯 山东省临沭县大兴镇在和谐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勇于开拓,积极创新,探索出了“四权”模式,即强化党支部的领导权,规范村民会议的决策权、落实村委会的执行权、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并以此来统领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四权”模式在该镇和谐新农村建设中的全面推广取得了“党得民心,民得实惠”的良好效果。
强化村党支部的领导权,该镇围绕和谐新农村建设中最重要、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大事由村党支部向农民群众提出议题,并组织落实议题、带头执行决议、检查落实情况。而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权,该镇主要通过三个程序:村委会将拟定的决策事项告知村民,征求意见,并确定会议时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定期审议执行情况,提出评议意见。落实村委会的执行权,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制度实施方案,提高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组织实施决议;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执行情况,及时分析解决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参与财务决策监督执行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其成员由非“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村民组成,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选举产生。 建设和谐新农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该镇充分发挥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若没有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谐新农村建设只是一句“空话”。“四权”模式即是“管理民主”基本要求的制度规范,它的产生是民心所向。就一个村来讲,围绕发展大计,事事讲程序、有监督、顺民意,求真务实,干群一心,发展必然有望,社会必然和谐。 建设和谐新农村,农民是主体,该镇实施村务管理“四权”模式,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在建设和谐新农村中的意愿,和谐新农村怎么建设,让农民群众自己决策、自己选项目。理顺了情绪,激发了活力,农民群众由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决策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有力促进了和谐新农村建设又快又好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