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众网2月11日讯 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以建立优质高效的案件流程管理为先导、以完善社会大监督机制为手段,全面提升检察院的强身健体功能,从而做到了办案标准高、执法环节严、检察干警自身作风硬朗,确保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009年以来,全院办理的捕诉案件就达40多起,做到了无退案、无信访、高质量。
为确保执法规范,该院先后制定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办法》、《自侦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对办案程序和总体质量标准进行动态管理。还立足郯城县的县情,研究制定了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案件捕诉、民行、控申、和监所检察等项办案业务工作规则,根据岗位特点,细化量化职责要求。院里建立了案件结案自审制度,由检委会吸收骨干干警,对已结的案子进行逐一的再审查,并进行最佳案例评选活动,从而促进了案件质量管理。在此基础上,院里强化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用正反两反面的典型进行广泛的警示教育,增强干警惜岗爱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检察长贾卫国和纪检组长高广友就分别与中层干部签定了廉政责任书,并把责任指标层层分解到每名干警,同时决定由纪检组、督察科对戒酒令、“办案十不准”和干警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等落实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在院内的大电子屏幕上公布检察结果,通过这些措施来增强干警公正办案、廉洁做人的自觉性。
该院还将检察院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人民监督员座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讨论,对前沿科室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还将办案情况、工作大项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书面通报,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互联网上设立了检察长信箱、廉政意见箱,并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再是一句空话、套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