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首次实行环境行政问责制
2009-02-26 10:40:00 作者:李璐娟 来源:临沂大众网 |
为促进环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苍山县于今年启动环境行政问责制,由县监察局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实绩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问责工作力度。
|
临沂大众网2月26日讯 为促进环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苍山县于今年启动环境行政问责制,由县监察局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实绩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问责工作力度。 据了解,根据日前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的要求,苍山县监察局下发了《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执法监察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此次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中的监察内容和重点,并实行日常调度和集中检查相结合、面上调度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专项执法监察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执法监察。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依据《苍山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的问责,该辞职的辞职,该免职的免职,该撤职的撤职,确保苍山县水环境质量实现稳定。 |
大众网--山东省第一新闻网站,省委宣传部主管、大众报业集团主办。欢迎党政、事业、企业单位来稿、提供新闻线索,展示形象、洽谈广告投放计划!
大众网--新闻发布后10分钟,将被全国主流媒体或者大型商业网站转载。
◆ 投稿邮箱: linyi@dzwww.com
◆ 在线QQ:447603033
◆ 电话:0539---2022101(临沂记者站) 0531---85193309(济南总部)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临沂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临沂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临沂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临沂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临沂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临沂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临沂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临
沂
大
众
网
·
网
络
大
众
新
生
活 |
|
内容页面嵌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