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十一五”期间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
2009-03-17 11:00:00 作者:张秀红 来源:临沂大众网 |
| “十一五”期间,苍山县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工作。 |
临沂大众网3月17日讯 “十一五”期间,苍山县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将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二是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企业、未办理审批验收手续的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准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工业园区,一律不准新建各类项目。三是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口。凡是在辖区内申请建设的各类项目都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对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园区和单位,一律不得投产建设。四是全面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环保局将按照总量控制要求对排污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严格禁止无证排污、超标排污和超总量排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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