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众网3月18日讯 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通过坚持五项制度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以保证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从而推动了全院整体工作的开展。
坚持及时汇报制度。对上级检察院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涉及本院全局性的重要问题以及查办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都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进行汇报,争取理解与支持,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坚持邀请视察制度。每季度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指导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代表实地考察等形式,向代表们、委员们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便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
坚持分组联系制度。为便于经常性的加强联系,每位党组成员固定联系10—1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碰头会,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坚持案件优先办理制度。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抽调精干力量优先办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将办理结果由专人及时进行反馈。 坚持实行干警“驻会”制度。每年“两会”期间,都由检察干警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就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诚恳征求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检察工作报告时,组织部门负责人到各代表团听取讨论情况,认真梳理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今年“两会”期间,共发放征求意见函212份,收集意见和建议35条,并将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了反馈,检察工作受到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