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环保局加强企业固体废物管理
2009-03-18 11:19:00 作者:李路娟 来源:临沂大众网 |
3月份以来,苍山县环保局针对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管理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县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消除环境隐患。
|
临沂大众网3月18日讯 3月份以来,苍山县环保局针对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管理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县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切实保障环境安全,消除环境隐患。 该局要求各工业企业加强申报工作,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都必须填报《固体废物产生及流向月报表》,如实申报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等方面的资料。同时,各企业要加强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企业的固体废物管理要由专门机构负责,要健全包括岗位责任等一整套管理制度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落实年度管理计划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报环保局备案。 该局还要求各工业企业加强环境安全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要规范,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安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同时要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 (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流向等。 |
大众网--山东省第一新闻网站,省委宣传部主管、大众报业集团主办。欢迎党政、事业、企业单位来稿、提供新闻线索,展示形象、洽谈广告投放计划!
大众网--新闻发布后10分钟,将被全国主流媒体或者大型商业网站转载。
◆ 投稿邮箱: linyi@dzwww.com
◆ 在线QQ:447603033
◆ 电话:0539---2022101(临沂记者站) 0531---85193309(济南总部)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临沂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临沂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临沂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临沂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临沂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临沂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临沂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临
沂
大
众
网
·
网
络
大
众
新
生
活 |
|
内容页面嵌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