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众网7月2日讯(通讯员 王维震 袁飞)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为改变人民监督员知情渠道单一、监督不到位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3x3举措,充分保障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敢监督、善监督、会监督的良好局面。
开展“三个一” 活动。订阅一份报纸。坚持每年免费为每位人民监督员订阅《检察日报》,让他们能够及时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最新法律法规、时事动态。开通一条专线。将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办公电话设立为人民监督员专线,向人民监督员公布,全天专人在线接听,保证了检察机关能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案件的信息和相关活动的通知告知人民监督员。方便了人民监督员的沟通,实现了信息共享。设立一个邮箱。设立了专线邮箱,在上面发布新的法律法规、会议通知,学术研讨,方便了人民监督员查阅,同时也便于人民监督员之间互相沟通。
制定出台“三项制度”。出台了“联络员制度”。 在每个业务部门分别设置一名人民监督员联络员,专职负责本部门与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联系,规定本部门有与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关的信息和活动,当天要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报告,保证了信息来源的及时、高效。出台了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督察实施办法。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督察部门组织的自侦案件检查,扣押、冻结款物管理检查,超期羁押检查,执法作风检查等活动,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了人民监督员例会制度。规定每月召开一次人民监督员例会。分管副检察长、各业务部门的人民监督员联络员列席会议,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向人民监督员汇报我院近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探讨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方向。
开展“三个旁听”。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检委会。规定对刑检部门办理的案件,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开展旁听不会对案件办理造成不利影响,经检察长批准,都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进行旁听,人民监督员也可以推举一名代表发表意见。组织人民监督员旁听法庭审判。定期选择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组织人民监督员观摩旁听。通过现场旁听案件审理的方式,提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的认识程度。组织人民监督员旁听侦查讯问,规定处在侦查阶段的职务犯罪案件,在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且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的情况下,经犯罪嫌疑人签字同意,检察机关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在监控室通过音像传输系统观看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过程,同步观摩审讯现场,对侦查过程、侦查获得的证据及结果进行监督。
为更好的推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近日,临沂市河东区委书记刘占仁在该院呈送的《3x3举措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一文中作出以下批示: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外部监督机制,扩大了执法透明度,保证了查办自侦案件质量。今后,河东区院要立足实际,要高点定位,敢于争先;要不断创新,打造亮点;要科技强检,完善设施;要执法为民,培养典型;要满意执法,服务发展;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