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临沂工商部门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后,临沂市
工商部门积极行动,参与相关业务培训,全方位落实“网络交易法规”的具体实施,建立网络经济户口和档案,促进临沂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快
速发展。
广泛开展宣传学习培训工作。抓好系统内的全员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以案说法、学习讨论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办法专题培训,尤其要
注重抓好对本地区市场监管机构人员、基层工商所一线执法骨干的培训,使其准确掌握《办法》规范的主体、规范的行为、规范的内容、规范
的方式和方法、规范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承担起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责任;抓好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培训,使其
知晓在市场主体准入、商品准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范,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同时广泛开展《办法》社会宣传工作,积极向社会广
泛宣传《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宣传,使其知晓其义务,协助配合工商部门查处网络
违法行为,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要让消费者了解网络交易注意事项和网络消费维权途径,增强网络交易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维
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了认真做好网络消费维权工作,工商系统还健全网络消费维权体系,多方位开辟消费保护渠道,及时、认真受理网络消费申诉举报,让
消费者在遇到网络消费纠纷时“投诉有门、追偿有主”,及时将网络市场受理投诉举报和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网上虚假经营主体、消费欺诈、违
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发布网络交易警示信息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有效防
控网上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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