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众网3月3日讯 企业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造成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或者成立后六个月未开业的,审查属实后也可以通过年审。这是2008年度企业年检推出的优惠政策。据了解,2008年度企业年检于3月1日开始,截止到6月30日,特殊情况可延期30天。
工商人员提醒: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检。限期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有正当理由不能于6月30日前申报年检材料的,应在6月30日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年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30日;否则,按逾期年检给予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