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众网3月4日讯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规定,促进队伍作风和廉政建设,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临沭县院采取四项措施把禁酒令落到实处。
学习到位。将高检、省、市院禁酒令发到全院干警邮箱,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入查找执行禁酒令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全院干警站在改善检察人员与群众关系,改变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执行“禁酒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责任到位。明确规定,检察长是全院执行禁酒令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分管部门执行禁酒令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执行禁酒令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干警有违反禁酒令的严肃处理,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领导带头到位。院党组坚持禁酒令从自身做起,从禁酒令的学习到考试都积极参加,并自觉接受干警监督。
工作督察到位。采取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对全院干警进行“三督察”:一是督察工作日中午是否饮酒;二是督察是否酒后接访、提审、询问证人;三是督察有驾驶任务的人员是否饮酒;四是督察是否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餐饮娱乐场饮酒。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和纠正。春节过后,院督察委员会进行督察2次,有效地促进了禁酒令的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