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美丽的临沂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近年来,在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和呵护下,我们城市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市民幸福指数有了大的提升,一个天蓝、地绿、水清、街净、路畅、灯明、墙洁、楼美的大临沂、新临沂正呈现在世人面前。
我们的城市是一座发展中的商贸物流城市,人多、车多,交通较为拥挤。为了维护我们城市的公共秩序,为了我们大家的出行更方便、更顺畅、更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
1、文明行路。行人应走人行道,穿越马路要走横道线,不横穿斜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上行走,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做到平安出行。
2、文明驾车。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强行超车,不随意变道,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不向车外抛洒杂物。行车、会车、过道口时要礼让三先,做一个文明驾驶者。
3、文明停车。必须按标志、标线指示有序停车,并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在收费停车场停车应自觉交费。不在街道上乱停车,不在人行道停车,不占压盲道,不在居住小区随便停车。
4、文明乘车。乘坐公交车要按先后顺序排队上下车,上车不要与人争抢座位,要主动为老、弱、病、残、孕、怀抱婴儿者让座。注意文明礼貌,宽容体谅,不大声喧哗,不随意向车内外抛扔杂物。
个人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告别不文明交通习惯,与文明同行,为文明城市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临沂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