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管理费等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
2008-11-15 08:36: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江国成、文静)国家发展改革委14日宣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或停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暂住证(卡)工本费、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等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发展改革委表示,两部门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取消或停止收费,主要是证书工本费、登记费和审查费等行政管理类收费,涉及30个部门。
两部门要求,上述收费取消或停止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核发证照所需要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区和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相类似的,一律予以取消;对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
大众网--山东省第一新闻网站,省委宣传部主管、大众报业集团主办。欢迎党政、事业、企业单位来稿、提供新闻线索,展示形象、洽谈广告投放计划!
大众网--新闻发布后10分钟,将被全国主流媒体或者大型商业网站转载。
◆ 投稿邮箱: linyi@dzwww.com
◆ 在线QQ:447603033
◆ 电话:0539---2022101(临沂记者站) 0531---85193309(济南总部)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临沂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临沂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临沂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临沂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临沂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临沂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临沂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临
沂
大
众
网
·
网
络
大
众
新
生
活 |
|
内容页面嵌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