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信息将全部公开
2008-12-16 08:4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该《办法》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突出以人为本,根据驾驶员和行人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的人性化规定。
驾驶员安全信息全公开
实行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安全信息公开制度。驾驶人驾驶安全信息包括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和涉及驾驶安全的其他信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并及时公布、更新相关信息,为单位和个人查询提供便利。
增设交通标志提前公告
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周边地区和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道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置限制速度的交通信号和安全设施。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
增设或者调换限制速度、禁止直行、禁止转弯和禁止鸣喇叭等禁令性交通标志、标线时,应当在实施五日前向社会公告,并广泛进行宣传。
加强残疾人通道管理
盲道、人行道应当保持安全、畅通。在盲道与路口连接处,应当设置无障碍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损毁盲道、人行道及其他设施。
公共停车场(库)应当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车辆停车专用泊位和明显标志,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其他车辆和人员不得占用。
交通违法可随车检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当事人未收到处理通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办理机动车检验以及相关工作时一并处理。
以前,时常会发生这种情况,交通管理部门邮寄了处罚决定书,而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没能收到,导致产生大量的滞纳金,给当事人带来不便,这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以后交管部门只会寄处理通知书,而不再寄处罚决定书。 |
大众网--山东省第一新闻网站,省委宣传部主管、大众报业集团主办。欢迎党政、事业、企业单位来稿、提供新闻线索,展示形象、洽谈广告投放计划!
大众网--新闻发布后10分钟,将被全国主流媒体或者大型商业网站转载。
◆ 投稿邮箱: linyi@dzwww.com
◆ 在线QQ:447603033
◆ 电话:0539---2022101(临沂记者站) 0531---85193309(济南总部)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临沂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临沂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临沂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临沂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临沂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临沂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临沂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临
沂
大
众
网
·
网
络
大
众
新
生
活 |
|
内容页面嵌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