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交通事故由电动车引起
2008-12-19 08:4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记者 王倩
本报泰安11月18日讯 18日,记者从泰安市交警支队获悉,泰安城区近50%的交通事故是由于电动车引发的,原因主要是车速过快、争道抢行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后,将对因电动车、助力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起到控制作用。
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泰安城区由于电动车、助力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约占到全部交通事故的50%。主要原因为电动车、助力车车速过快。依据有关规定,电动车、助力车的时速应控制在15公里内,但是部分市民并没有遵守规定,有的助力车时速能达到40公里。由于车速过快,部分助力车的刹车制动系统并不能在安全时间内紧急刹车,这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另外,电动车、助力车驾驶员争道抢行、不按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也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称,电动车、助力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多,驾驶人员交通意识不强,目前也缺乏有关法规来进行制止,给他们的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据悉,山东省公安厅于近日公布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的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和其他新能源车辆实行挂牌登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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