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参保“门槛”明年将要调低
2008-12-26 09:5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从2009年1月1日起,临沂将降低单位参保的“门槛”,把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8%改为6%,在职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不变,仍然是以本人收入为基数,按照2%的比例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这是记者从临沂市政府办公室23日下发的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充规定中获悉的。 补充规定明确了多项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的支付限额有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由现在的5万元提高到6万元。大病医疗救助的最高支付限额由现在的20万元提高到22万元。 转外地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的报销比例也有提高,探亲期间或批准转外地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负担10%降为先负担5%,再按规定报销。 同时,明年起临沂还将扩大参保人群的受益面。补充规定中说,今年12月31日前破产企业和特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单位(或个人)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的,终身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建个人账户。 2009年1月1日后,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仍未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将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个人不缴费,主要由市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退休人员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和大病医疗救助待遇,不建个人账户。市财政将按照当年筹集的市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部分的4%补助市直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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