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沂蒙花海、平邑近人”金银花摄影暨航拍大赛征稿启事

2018-05-10 16:30:00 来源: 山东平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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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平邑县是金银花原产地和主产区,是闻名全国的“中国金银花之乡”。全县金银花种植面积65万亩,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平邑金银花”品牌价值达13.6亿元,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为进一步展示“平邑金银花”特色产业品牌和“沂蒙花海、平邑近人”旅游品牌,通过摄影展示平邑、宣传平邑、推介平邑,推动平邑金银花产业和旅游事业的发展,决定举办“沂蒙花海、平邑近人”金银花摄影暨航拍大赛,热忱欢迎广大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金银花协会

  临沂市摄影家协会

  平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平邑县摄影家协会

  二、主题宗旨

  大赛紧扣“平邑金银花”主题,通过镜头发现和推广平邑金银花的独特魅力,大力推介平邑金银花的美、特殊的生长环境、生态种植模式、观光采摘、金银花旅游资源、金银花绿色加工产品以及产业发展链条,依托金银花产业富裕起来的新生活,进一步提升“中国金银花之乡”生态平邑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最美航拍摄影奖。具体奖项设置及奖励为: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200元;

  最美航拍摄影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临沂市摄影家协会、平邑县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四、征稿细则

  1、作品要紧扣“平邑金银花”这一主题,内容真实,健康向上,运用摄影艺术技巧,形象地表现主题。鼓励今年拍摄的新作。作品创作地点限平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拍摄地域非平邑县域内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2、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每人限投10幅,组照按一幅计,每组不超过8幅,必要时附简要文字说明。

  3、作品均须报送电子文件(文件为JP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3MB),电子文件名(组照发压缩文件)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和手机号码等信息。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限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本次大赛不收任何费用,报送作品一律不退稿。在县级以上各类摄影比赛中获奖的摄影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大赛实行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名单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大赛合作有关媒体将刊登优秀获奖作品。

  6、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包括出版物、展览、制作光盘、专题影视节目、旅游推介宣传、专题网站等)属非商业目的不另付稿酬。

  7、参加比赛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8、各奖项作者不重复获奖,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9、本次大赛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保评奖过程公平公正。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征集时间、投稿地址

  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日期为2018年6月20日。作品和《参赛信息表》(电子表格可到平邑县综合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pingyi.gov.cn)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pyjyh2018@163.com,联系电话:0539-4210050。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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