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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见习记者 陈莹 通讯员 谭永 临沂报道
连日来,为进一步提升费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县医保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把准入关,切实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及时按规定受理定点申请。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受理医疗机构的定点申请,执行现场审核申请材料,上报不合适的材料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按照定点的有关条件受理申请,未有提高或降低受理标准的情形。自2023年以来,共接收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材料20份,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材料11份。
严格按照流程开展评估。成立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小组,明确评估小组工作职责,评估小组成员执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评估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评估,做到在收到医药机构定点申请材料4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将结果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今年以来,新增定点零售药店13家,定点医疗机构7家。
及时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对于新纳入的定点医药机构,做到在一个月内完成协议的签订。通过协议条款,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医药机构变更、三目录管理、结算办法、转诊转院制度、异地就医以及进销存管理规则等。指导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不断完善医保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
规范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执行多部门联动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卫健局定期向医保局推送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数据,通过筛选重要信息(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等)变更的定点医药机构,通知其在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根据变更流程,对其相关信息进行变更。今年以来共收到定点医药机构变更材料19份,并对其相关信息进行了变更。
目前,费县698家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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