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大众网记者阚秋晨 临沂报道
近期,备受关注的“南北欧普”商标案例有了最终结果,这场历时两年的商标纷争尘埃落定,不仅为涉事企业厘清了权益边界,更见证了临沂市中小型企业商标保护工作的日渐成熟,为众多中小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商标保护范本。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别,是品牌法律保护的主要载体。在此次案例中,涉及两大知名商标——“欧普OPPLE”与“欧普OUPU”。“欧普OPPLE”隶属于广东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是照明类“中国驰名商标”;“欧普OUPU”则归山东欧普科贸有限公司所有,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尽管两大商标文字相同,但注册类别不同,且驰名商标在特定情况下可获跨类别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在临沂从“板材之都”向“木业之都”产业升级进程中,欧普橱柜、全屋定制作为代表性企业,在商标保护方面展现出前瞻性。该企业商标与创业同步推进,早在2003年和2004年,便完成了家具、橱柜、办公家具、板材类、木地板类、金属铰链、金属五金等类别相关商标的注册,基本构建起产业链的全品类保护闭环,为自身品牌发展筑牢了法律防线。
这场南北“欧普”商标间的激烈“交锋”,吸引了众多目光。经过相关部门的严谨审查与判定,最终认定两个商标属分类别注册,彼此无关联性;同时,“欧普OUPU”主观上不存在恶意,实际使用中也未造成市场混淆。基于此,决定维持“欧普OUPU”商标的有效性。
此次“南北欧普”商标案例的妥善解决,意义深远。它不仅为涉事的两家企业明确了商标权益的归属,避免了可能的市场纠纷与损失,更为临沂市众多中小企业在商标保护方面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相信临沂中小企业将在商标保护等知识产权领域持续发力,为自身发展赢得更广阔的空间,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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