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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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区法院执行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执行案件客观、公正,认真倾听群众反馈的意见,四举措确保执行案款准确及时发放。
坚持“一案一账号”原则,网上支款。被执行人交款时引导其备注案号及名称,申请人支款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号,本人名下银行卡号,由案款系统直接打入申请人帐户,不需要申请人到法院支取。
规定案款发放时间为十日。自法院收到执行标的款到发放完毕不得超过十日,由案款系统每日发放时间提醒,确保案款发放及时。
严格案款延缓程序。网上提交案款延缓支付必须提交延缓发放原因,如申请符合要求,由庭长、局长逐级把关审批。
将超期案款列入干警考核范围。对超期发放案款设定合理分值,针对超期发放案款的案件进行扣分,考核结果列入年终考核结果。
罗庄法院执行局规范案款发放,使案件执行更加规范、高效、透明,提高了法院的执行权威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发展。(通讯员 崔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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