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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环保企业,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由于我们业务需求,需要招用大批量60岁以上的老人来打扫卫生,在申报残保金时,这一部分需要计入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吗?如果计入在职职工,我们残保金缴纳金额就会很大,请问这方面有没有政策支持?”一大早,罗庄区税务局就接到了来自临沂旭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办税人龙女士打来的电话。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因退休返聘人员与任职单位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应当不纳入残保金计算的职工人数。”工作人员向龙女士解释道。龙女士对工作人员的及时响应和细心答疑表示十分满意,并对近年来罗庄区税务局的工作连连称赞。
近年来,罗庄区税务局积极作为,落地落实国家针对残疾人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群体就业。一是内外联动、协同发力。与区财政局、区残联协同配合,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座谈会,探讨制定政策落实方案,解决征收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多管齐下、加强宣传。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滚动屏幕、税费政策宣传手册、沂办税线上辅导、电话答疑解惑等方式宣传残保金相关的政策及优惠,稳妥解决企业难题。三是化解风险、抓好落实。通过各部门协作,初步形成“残保金”征收信息共享、环节紧扣、过程有序的工作模式,积极防范化解征收风险,构建流程规范、便民高效的征缴机制。
新年伊始,罗庄区税务局将继续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夯实举措,全面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将征收工作,促进罗庄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闫雪宁 冯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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