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确保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顺利开展

2024-01-05 08:34: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解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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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理顺工作程序,确保零售许可工作有序进行。

  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明白纸、张贴通知等形式,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公之于众,提高工作透明度。

  严把安全条件。审查人员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经营安全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

  做好登记工作。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实行总量控制,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合理布局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做好报名申请时间登记,以免引发纠纷。

  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应急办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加强对零售店(点)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是否从合法渠道进货、是否经营非法产品、经营场所是否使用明火、是否店外销售等,对违法违规的要责令改正,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立案处罚。对在申办有关许可证照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撤销相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杜绝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维护正常的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通讯员 解秀华)

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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