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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杜绝“一人生病,大家吃药”的全覆盖、无差别检查,减少入企频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沂水县司法局牵头制定了《沂水县市场经营主体“伴随式体验+一业一查”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方案》。
1月7日,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全程监督下,随机确定一个市场经营主体作为“伴随式体验”行政执法现场。1月8日上午,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临沂南洲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涉及的8家企业代表伴随参与,全程跟随执法人员从出发准备、现场检查、问题整改处理的整个执法流程。从亲见、亲历、亲感的视角全程参与现场执法,促使市场经营主体能够自省、自查、自纠,达到“检查一个,教育一片”,实现“按企业监管”向“按行业监管”的转变,有效提升专项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体验结束后将开展自查自纠,向行政执法主体提交自查自纠报告,行政执法主体随机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实地核查结果对本次体验执法进行综合评价,巩固专项执法检查效果。
“伴随式体验+一业一查”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模式有效推动了执法人员用心用情执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激发了市场经营主体活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凸显。(通讯员 武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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