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310078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文体综合

上海南京路芙蓉姐姐雕塑已撤 据称被卖出(图)

2013年09月29日 14:22 作者:夏雪 来源:中国日报网
据i时代报,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网络红人“芙蓉姐姐”再引关注。近日,本市西侧的五卅广场举办一年一度的南京路雕塑邀请展,“芙蓉姐姐”当年著名的“凸点”、S型肚皮舞造型被塑成玻璃钢雕塑摆上街头,取名“不是浮云”。与“芙蓉姐姐”并肩而立的雕塑有清官海瑞和著名音乐家冼星海等。经网络传播热议后,展览主办方前天撤下雕像,而“芙蓉姐姐”昨天发表声明称雕像未经授权,其保留追责权利。

    上海南京路芙蓉姐姐雕塑已撤 据称被卖出(图) 

    图说:南京路五卅广场上的雕塑。

        【新民网讯】据i时代报,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网络红人“芙蓉姐姐”再引关注。近日,本市西侧的五卅广场举办一年一度的南京路雕塑邀请展,“芙蓉姐姐”当年著名的“凸点”、S型肚皮舞造型被塑成玻璃钢雕塑摆上街头,取名“不是浮云”。与“芙蓉姐姐”并肩而立的雕塑有清官海瑞和著名音乐家冼星海等。经网络传播热议后,展览主办方前天撤下雕像,而“芙蓉姐姐”昨天发表声明称雕像未经授权,其保留追责权利。

        清凉雕塑并肩“海瑞” 

        9月27日下午,人民网的消息称,为期3个月的第十三届南京路城市雕塑邀请展26日在南京路五卅广场开幕。此次雕塑展以海南岛的风土人情为主,展出海南雕塑家在不同时期创作的45组共计61件精美,也有类似清官海瑞、芙蓉姐姐这样的古今名人雕塑。该消息配发了多张“芙蓉姐姐”雕塑照片,照片中芙蓉姐姐摆出标志性的S造型,身穿短衫、牛仔裤,且上围清凉“凸点”,雕塑名为“不是浮云”材质为玻璃钢。

    此消息迅速被网友转发对于“芙蓉姐姐”雕塑同海瑞冼星海等名人并肩而立的做法,有网友评论说,“为了吸引眼球,没有下限。”搞不懂到底“艺术表现的是美还是丑!”

        主办方证实已撤展 

        记者昨天来到南京路五卅广场,展览仍在进行中,但“芙蓉姐姐”的雕像已经不知去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芙蓉“姐姐”雕像前天已经被人买走,价格不详。该工作人员还称,“芙蓉姐姐”是本次展览首个被售出的雕塑,往年的邀请展也均有雕像售出。除“芙蓉姐姐”外,其他雕像还在正常展览。

    作为主办和主管部门,上海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郑先生昨天证实,接到市民反映后,已于前天将“芙蓉姐姐”雕塑撤下不再展出。主办方也已经联系了海南方面,要求涉事雕塑的创作者解释创意来源。郑先生称并不知道这个网络红人,而且展览为抽象具象混合,因此起初没有想到会引发如此关注。

        “芙蓉姐姐”称被侵权 

        昨天下午,通过实名认证的“芙蓉姐姐”在个人微博,发布声明,“雕塑肖像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芙蓉姐姐还特别强调,无论是从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我都喜欢。”

        律师表示,肖像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无论建设方是否以此雕塑赢利,在建雕塑前都应该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和授权。而如果雕塑设计者故意丑化雕塑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还涉嫌对当事人的名誉侵害。

        实习编辑 夏雪

    (初审编辑:庄红   责任编辑:赵国秀)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