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BA联赛揭幕战当天爆出的球员吴冠希的“注册门”事件再度升级。姚明作为投资人的上海男篮发出公开信对中国篮协官员叶庆晖拒绝为吴冠希注册提出质疑,而在吴冠希的归属问题上上海男篮和北京男篮各执一端。
[上海男篮]: 吴冠希已是自由身
11月3日晚,上海男篮发出《致叶庆晖先生的公开信》,对负责CBA联赛球员注册工作的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运管部负责人叶庆晖提出5点质疑。针对叶庆晖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吴冠希是“争议球员”的说法,上海男篮认为缺乏依据。“我俱乐部多次口头、书面方式向您说明,我们与吴冠希的聘用合同签署前,已经与吴冠希及其母亲慎重确认,吴冠希与奥神签订的合同已经依法解除,您却置之不理,”上海男篮在公开信中说。
上海男篮还引用中国篮协在2014年7月2日下发的《中国篮协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第五十条的规定,认为前奥神球员吴冠希应为“自由身”。
记者在中国篮协官方网站上查到了相关文件,第五十条的表述为:“俱乐部、篮球队一经中国篮协批准退出注册、其所属教练员和运动员便自动获得自由球员的身份,不受劳动合同期限约束,可自主选择新的俱乐部”。
上海男篮俱乐部表示,他们正是据此于9月24日和10月8日先后两次提交了吴冠希注册材料,包括注册列表,国内球员注册表,合同,参赛证等。然而,至今没有收到任何书面回复。
[北京男篮]: 吴冠希是我们的
曾经在CBA联赛中征战的奥神男篮于2005年退出,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在外漂泊。2013年9月,奥神男篮俱乐部投资人李甦去世,此后包括孙悦在内的几位原奥神球员被转让至北京男篮。按照上海男篮对于中国篮协注册办法的理解,由于奥神男篮已经不是CBA 注册球队,其原有球员自动获得自由球员身份。然而,北京男篮恰恰为孙悦等人花费了可能高达几千万元人民币的转会费。
北京男篮俱乐部4日也通过媒体发表了官方声明。这份声明称:在北京队与奥神今夏签约的转会协议中包含6名队员,其中就有吴冠希。北京队从奥神方面得知,吴冠希的妈妈说自己的儿子当时已经在美国,无意回国发展,北京队才因此放弃了与吴冠希的个人合同谈判。由于此前北京队与奥神队签订的6人转会协议中已经包括了吴冠希,奥神队给中国篮协出具了一份声明,该声明写明:包括吴冠希和孙悦等6名奥神球员已转会北京队。如果吴冠希决定要回到CBA联赛打球,就必须先跟北京队签订合同。
奥神方面不放手
中国篮协方面此前向新华社记者提供了吴冠希的代理律师和奥神代理律师之间的往来律师函。
上海市聚成律师事务所于6月25日和8月12日两次发律师函给奥神俱乐部,8月12日的律师函称“吴冠希先生在其14岁时与父母与贵司签订了期限为20年的劳动合同。我所特向贵司致函:该劳动合同是吴冠希先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和他的法定监护人共同与贵司签订的,在吴冠希先生满18周岁后,该劳动合同效力待定,且贵司已长达7个月之久未能发放工资提供训练场地及住所,属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吴冠希先生授权,特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与贵司的劳动关系,贵司如有异议请在三十日内与本律师联系。”
奥神方面则在8月22日的回函中称:“2014年6月29日你(吴冠希)擅自离开集训中心后,既未向奥神报到也未向奥神请假,由于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直接导致你没有参与转会事宜中就个人待遇方面的商议,并影响到奥神与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关于包括你本人在内的六名篮球运动员转会合同的签署和履行。”
这份律师函还说:“对于你罔顾基本事实的行为,奥神表示坚决拒绝,完全不予接受。你与奥神间的合同不适用提前30天通知解约的情形,你的单方要求是无理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你与奥神签订的《职业篮球运动员合同》和《运动员商业事务以及代理合同书》的相关规定,给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上海市聚成律师事务所的黄德泉律师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吴冠希跟奥神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奥神和吴冠希的合同条款以及奥神方面主张的赔偿等问题,那是另外一回事,和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