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4-07-12 09:19:14 来源: 平邑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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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0号)

  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决定:

  接受许春娜同志辞去平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报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1号)

  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平邑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玉东的提请,于2024年7月11日决定任命:

  刘永恒为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默涵为平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勇为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

  闫光成的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刘永恒的平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 亮的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2号)

  平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平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邹春雷的提请,于2024年7月11日免去:

  董 凡的平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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