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临沂市第十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第四届红色沂蒙“城BA”篮球联赛的通知

2026-08-04 11:38:02 来源: 临沂市体育局 作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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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临沂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县区体育主管部门,各社会团体、体育协会、俱乐部:

  拟于2026年9月上旬举办临沂市第十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第四届红色沂蒙“城BA”篮球联赛,现将竞赛规程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报名参加。

  附件:临沂市第十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第四届红色沂蒙“城BA”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临沂市体育局

  2026年8月3日

  附件

临沂市第十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

第四届红色沂蒙“城BA”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临沂市委宣传部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体育总会

  罗庄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临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执行单位

  山东鸽雁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竞赛项目

  五人制男子篮球

  六、赛制形式

  淘汰赛

  七、比赛时间、地点

  (一)市预赛

  1、参赛主体:各县区预选赛中选拔的队伍、市直各部门、企业,大中专院校,协会、俱乐部队伍。

  2、比赛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上旬,罗庄区清河南路全民健身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决赛

  1、参赛主体:市级预赛选拔出的前16支队伍。

  2、比赛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中下旬每晚18:30-21:30,罗庄区清河南路全民健身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参赛要求

  (一)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2-15名(教练员可由运动员兼任),每场比赛到场运动员不少于7名,否则视为本场比赛弃权。每个单位限报1支代表队参赛,代表队名称体现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等,如平邑县“丰之阳”代表队;代表队名称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等。

  (二)报名条件

  1、临沂籍市民;非临沂籍但在临沂连续居住或工作满6个月以上且提供相应社保缴纳证明(不含补缴,需连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该类人员总人数不超过4人。

  2、年龄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成年人。

  3、在国家、省、市专业运动队注册或在训的篮球运动员、职业篮球运动员禁止报名参赛。

  4、列入禁赛名单的俱乐部、运动队、运动员禁止报名参赛。

  5、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疾病的病史。参赛人员报到时,应提交近3个月内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所有参赛人员应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险时间覆盖整个比赛期间。参赛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保单复印件。

  7、所有参赛队员,须按照安全参赛有关要求做好个人运动安全和健康防护,并提交安全参赛承诺书。

  8、比赛当天有发烧或饮酒等不适宜参加比赛情形的运动员禁止参赛。

  (三)报名时间

  市级预赛报名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28日。报名邮箱为lystyjqtk@ly.shandong.cn,联系人:市体育局群体科徐磊,联系电话:8726691。报名时一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照片按照“参赛队伍名称+球员姓名”格式命名。

  九、竞赛办法及要求

  (一)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及《中国篮球协会纪律准则》。

  (二)运动员装备

  要求同队队员的服装(包括上衣、短裤)颜色必须一致,须备2套服装。上场两队间的服装要有明显区别。运动员上衣背后、前胸和短裤前面印有号码(阿拉伯数字);上场队员要穿篮球鞋,身体不能佩戴有伤害他人的饰物。

  (三)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四节上、下两个半场,每节10分钟,第一、二节,三、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半场中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四)上场队员人数

  每队上场队员5名,场外和场上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不能擅自进出场地。

  十、报到时间与地点

  各代表队报到时提交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保险单复印件。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总决赛前8名代表队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奖杯,第一名奖金6000元,第二名奖金4000元,第三名奖金2000元,第四名奖金1000元,第五名奖金1000元,第六名奖金1000元,第七名奖金1000元,第八名奖金1000元。

  (二)市总决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牌;评选“临沂市全民健身篮球明星球员”(已获得过运动员不再参加评选)3名,颁发证书。

  十二、比赛费用

  (一)本次联赛不收取参赛人员任何报名、服务等费用。

  (二)市级预赛阶段9县代表队食宿费由组委会负责,其他代表队午餐费由组委会负责,交通、差旅等其他一切费用自理;总决赛县代表队晚餐和住宿费由组委会负责,交通、差旅等其他费用自理,其他代表队一切费用自理;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三)市级预赛、总决赛裁判由组委会选调,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四)进入总决赛的参赛队伍需缴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万元。

  十三、其他要求

  1、联赛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冠名、执行等单位人员组成。

  2、联赛设置资格审查组。组成人员为主办、承办、执行单位有关人员,赛前报名阶段及每场赛事上场前对人员参赛资质进行审查。

  3、每场比赛前,代表队需提交上场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件。

  4、联赛设置纪律委员会。明确违反赛风赛纪处理办法和意见,严格按照要求抓参赛队伍及球员赛风赛纪问题。对比赛有异议的,需在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组委会提出申诉,提交申诉证明及缴纳1000元申诉金,申诉成功,申诉金原路退回,申诉失败申诉金扣除。

  5、制作参赛人员证件。上附照片、身份信息,人员就餐、进场凭借证件进入。无证件一律不准进场。

  6、凡出现消极比赛、无故弃权、罢赛等行为的,取消比赛成绩、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球员评选资格且保证金一律不退还。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进行通报、禁赛处理。

  十四、联赛设仲裁委,委员由各级组委会指派。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第四届红色沂蒙“城BA”组委会。

  (来源:临沂市体育局)

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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