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点:
收益递进型
全开放式、高流动性
结构性存款
低风险、安全可靠
二、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性质:人民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低风险理财产品
产品期限:本理财产品存续期为5年,可展期2年
开放式产品每日可申购、赎回
认购要素:规模:300亿。首次募集规模为50亿
起点:“现金宝1号”和“现金宝3号”的认购起点为5万元,1万元递增。
“现金宝4号”认购起点为30万元,1万元递增
收益率:
单笔理财收益:单笔理财金额×理财期间×相应档期的理财收益率/365
(1)“现金宝1号”超短期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可达3.1%。
(2)“现金宝(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参考收益率:
1天≤理财期间<7天,参考理财收益率为0.39%
理财期间=7天,参考理财收益率为1.49%
8天≤理财期间<15天,参考理财收益率为3.10%
15天≤理财期间<31天,参考理财收益率为3.50%
31天≤理财期间<61天,参考理财收益率为3.80%
61天≤理财期间,参考理财收益率为4.10%
(3)“现金宝(4号)”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参考收益率:
1天≤理财期间<7天,参考理财收益率为0.44%
理财期间=7天,参考理财收益率为1.529%
8天≤理财期间<15天,参考理财收益率为3.6%
15天≤理财期间<31天,参考理财收益率为4.1%
31天≤理财期间<61天,参考理财收益率为4.5%
61天≤理财期间,参考理财收益率为4.8%
若我行调整各档收益率,则分段计息
申购:
申购方式:首次购买:签署《协议》和《说明书》
非首次购买:签署《申购申请书》
受理时间:开放日8:30—14:00
申购及时扣款,当天起息
申购起点:30万元起,每1万元递增
我行有权暂停产品申购
赎回:
赎回规则:后进先出
计算示例:以“现金宝4号”理财产品为例(详见说明书收益测算部分)
假设投资者于2012年7月1日申购本理财计划10,000,000元,于2012年7月10日申购5,000,000元,于2012年7月20日赎回8,000,000元。
按照“后进先出”赎回规则,2012年7月10日申购的5,000,000元将先被赎回,理财期间为10天,如果8天≤理财期间<15天对应理财收益率为3.60%,则该部分赎回金额对应的理财收益为5,000,000×3.6%×10/365=4,931.51元。
2012年7月1日申购的10,000,000元中的3,000,000元,在本次赎回中也被支取。理财期间为19天,如15天≤理财期间<31天对应理财收益率为4.10%,则该部分赎回金额对应的理财收益为3,000,000×4.10%×19/365=6,402.74元。
理财收益=各部分赎回金额对应的理财收益之和=4,931.51+6,402.74=11,334.25元。
2012年7月20日赎回取回资金=本金+收益=8,000,000+11,334.25=8,011,334.25元。
三、产品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于结构性存款以及有银行信用支持的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等。
四、产品销售对象:
具有相关投资经验、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高净值客户
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份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自愿购买本理财产品。
五、产品销售要素:
募集期:6月25日早上9:00开始销售
6月25日-6月28日为认购期,6月29日起息
6月30日开始开放申购、赎回
销售系统:FPSS系统
产品编号:84212041
认购规模:首次认购募集规模为50亿
受理渠道:营业网点和网上银行均可申购、赎回
六、存款返还政策:
根据本产品的投资比例,每月末按照存续规模返还至各分行;
产品销量以系统销售网点为准。即:通过柜台购买的销售网点为本网点,电子渠道购买的销售网点默认为理财卡归属网点(开卡行);
本产品首次认购销量在6月末将全额计入存款。
(责任编辑:江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