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 星期四

新闻热线:0539-7037770

通讯员qq群:20562046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敢当时评

强化监督责任,才有监督效能

2015年04月25日 12:55:00 作者:柏文学 来源:红网
中央纪委监察部23日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既然不追究领导的责任,领导当然宁可不负责任;既然不追究纪委监察的监督责任,何必与同事过不去。据报道,中央巡视组的工作很有压力,因为规定巡视工作中,该发现的问题如果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报告就是渎职。

      原标题:强化监督责任,才有监督效能

      中央纪委监察部23日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强调,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4月24日《北京晨报》)

      这个会议,无疑开在重要的时间窗口期。五一快要到了,端午快要来了。曾几何时,这些重要节日总是某些人蠢蠢欲动的时间节点。要托人拿地的、拿项目的、拿指标的、拿批文的、要盖章的、要中标的,所有生意场上需要疏通关节的,哪怕暂时没事但需要保持交往联络感情预先埋伏的,充分利用这些节日“意思意思”,是不可或缺的。部分手中有权心里痒痒者,也在等待观察之中,看看谁会上门“意思意思”,以便日后心中有数。高宅深院,暗流涌动,权钱交易的火爆程度,不亚于一轮股市行情。

      十八大以来,反腐斗争步步深入,高压态势层层推进。然而还是有少数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肯收手”,如同惯偷,不出手就觉得手痒难忍。所以反腐斗争、整饬四风没有止境,永远在路上。每到关键时刻,就要紧一紧松弛的“弦”。人们不难注意到一件事情,这次会议提出了一个新的措施,那就是对于不肯收手、四风复燃、顶风违纪者,不但追究“肇事者”责任,同时追究领导责任;不但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同时追究纪委监督责任。这就迫使党管干部的领导责任和纪委监察的监督责任被激活起来。

      没有罚,就没有法;不问责,就没有责。这是基本常识。大家都是同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招不待见,让自己麻烦。所以明哲保身,何乐不为?既然不追究领导的责任,领导当然宁可不负责任;既然不追究纪委监察的监督责任,何必与同事过不去。更为重要的是,权力有膨胀的本能,责任却有萎缩的本能。前者是逐利行为,后者是偷懒行为,二者皆出于人之趋利避险本性。只有通过严密的制度和严厉的法规,将权力和责任牢牢地结合起来,才能防止原始的膨胀和萎缩。

      人们常常发问,那么多的监督机构和监督部门,为什么违法违纪违规的案件还屡见不鲜呢?原因固然有多种,但其中重要一条,就是监督机构和部门缺乏独立性和责任心。而后者,是由于没有追究监督责任的机制,似乎监督工作根本就不存在失职、渎职的说法。远的不说,大的不说,就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至2015年3月全国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2693起,处理党员干部1090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456人。这么多的案件里,有哪一个监管机构和部门或人员承担了失职或渎职责任?

      据报道,中央巡视组的工作很有压力,因为规定巡视工作中,该发现的问题如果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报告就是渎职。所以中央巡视组的工作很有成效,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由衷认同的。相信这次中央纪委监察部强调“追究领导主体责任”和“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并固化为制度之后,领导的监管责任和纪委监察的监督责任自然会坚挺起来,敢于顶风违纪四风复燃的现象会显著收敛。同样道理,“追究监督责任”的原则和理念,需要延展到食品药品监督、假冒伪劣商品监督、环境环保监督等其他社会管理领域。

      文/柏文学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洪鹏)
新闻热线:0539-7037770 新闻邮箱:lydzwxw@163.com
合作热线:0539-3100789-8001 合作邮箱:lydzwhz@163.com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