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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一男子套取他人现金 监控录像显现作案原形

2012-04-24 10:19 作者:李龙 杜从俊 来源:本网原创
4月22日上午,家住郯城县胜利镇的时先生因生意需要赶到镇信用合作社贷款,办完相关贷款手续,就在工作人员往时先生帐户打款过程中,却被一男子将帐户中的现金套取。

        大众网临沂4月24日讯记者 李龙 实习生 赵国秀 通讯员 杜从俊)4月22日上午,家住郯城县胜利镇的时先生因生意需要赶到镇信用合作社贷款,办完相关贷款手续,就在工作人员往时先生帐户打款过程中,却发现有人同时正在套取时先生帐户中的现金,营业员紧接着将时先生帐户封存后,时先生赶往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同时先生前往胜利镇信用合作社调查,通过调阅当时监控录像,经仔细辨认,认出了套取时先生帐户内款项的是胜利镇某村村民张某。民警经过慎重的调查了解和辨认,准确确定嫌疑人的信息后,立即前往嫌疑人张某在苍山县层山镇承揽工程的工地,将正在与生意伙伴洽谈业务的张某抓获归案。

        据张某供述,当日自己前往信用合作社也是办理一份信用卡业务,在排队的过程中,坐在等候区的他偶然回头发现后排座椅底下有一张信用卡,心中随之一阵窃喜,趁无人注意将信用卡捡起后,跑到信用社门前ATM机上经多次试验,确认密码为六个一后,分三次取走了卡中六百元余款;在操作信用卡过程中,卡上信息显示又有款项存入,意犹未尽的张某赶紧跑至不远处邮政支局的ATM机上分九次提取现金一万八千元后,若无其事的赶往苍山县自己承包的工地上与客户洽谈业务。本想着发一笔意外之财,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派出所民警给逮着了,而且还因为自己的行为涉嫌了违法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面对办案民警,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违,对自己一时起贪念贪取不义之财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张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已被郯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一万八千六百元现金同时追回。(zgx)

    (责任编辑:韩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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